法律问答

我试用期七天,然后过了,他们忘了给入职我成单了才想起来,之后交了入职书,但我还是在三个月实习期中,然后因为迟到太多被辞退了,每次迟到的罚款和翻倍罚款我都有交,但他们说不发工资,这犯法吗?我们基础工资两千三,我这个月做了差不多一万五有差不多两千提成,这样子。他说不发了,犯法吗?我做了一个月单入职只有两个星期多几天。

讨薪
2023-12-22 10: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在工作中碰到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待遇,尤其是我们最关注的员工福利工资问题,完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哪怕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上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是最简单的方法维权。
    程序再多一点的就是申请仲裁了,还可能会获得双倍工资的结果。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试用期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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