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22 11: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后果不同,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停止履行,并不溯及既往,而合同终止的效力是终止履行,效力及于以往;
    2、产生条件不同,合同解除是因违约、法定或约定事由达成而产生,合同终止一般是因合同履行完毕、债务免除等事由而产生;
    3、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是:
    1、产生条件不同,合同解除是因违约、法定或约定事由达成而产生,合同终止一般是因合同履行完毕、债务免除等事由而产生;
    2、后果不同,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停止履行,并不溯及既往,而合同终止的效力是终止履行,效力及于以往;
    3、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是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将来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债权债务关系于消灭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