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3、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房产证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