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犯罪后的刑罚量通常是有一定的保护的。但并不意味着孕妇犯的罪可以免除刑罚的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怀孕或正在哺乳自身婴儿的话,可以采取
取保候审,但前提是对社会没有一定的危害性。
而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立即停止死刑,并且应立即报告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而作出裁定。但按孕妇犯罪的怎么处罚来讲,通常还是会依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怀孕的妇女是可以入狱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
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