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面有个公司股东协议的问题要咨询一下,1我们这面和朋友,成立了一家公司,公司法人是我们朋友,这家公司注册的时候是以山西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名义注册的,我想问一下,以分公司名义注册的公司,能够增加股东吗?能在工商局备案吗?签订股东协议有效吗?怎么样签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给了几条列,一看就不合适,所以这种协议签了,后期有不合理的地方,能受公司法保护吗?急求解,谢谢了?

2019-06-24 13:0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自取得税务登记证次月起申报纳税,申报上一月度公司应缴纳税款。
  • 公司注册办理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7-10个工作日)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5个工作日)
    4、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个工作日)
    5、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5个工作日。
  • 募集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不少认购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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