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