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时工没有合同,受伤被老板指使用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出院后存在补偿纠纷,该怎么办?属于骗保吗?是老板骗保还是当事人属于骗保?如果退回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费用后,还会被追责吗?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2-22 14: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临时工没有签订合同但遭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给临时工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临时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均由单位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临时工未签合同但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由单位依法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