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举报工信部假名叫习勇的设嫌犯罪!向那个部门举报!故意造谣!扰乱社会制安!还严重骚扰到我了!具我了解这人是内蒙古管通信的!掉我的通信记录然后利用网络在多个省造谣!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名誉毁谤
2023-12-22 14: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报的方式基本上就分为几种,一个是写举报信,再将其举报信寄到当地相关部分,一个是网上举报,在相关部分的官网上都是可以举报的。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以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举报。举报人应明确提供被举报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劳动监察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对认为有违法事实的事项予以立案,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对不属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举报,将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处理。全市劳动监察机构接待举报。
    市、区县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法律依据:《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 如果举报情况属实,多次举报可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快举报处理的进程。如果情况不属实,属于诽谤等情况,举报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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