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的赠与行为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夫妻之间赠与的财产尚未发生权利转移的,此时赠与的一方是可以撤销先前的赠与行为的。夫妻间的赠与的权利转移必须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物权变动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