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碰伤我不赔付检查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2 16: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对责任人进行追偿,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对损害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受到伤害的一方必须报警,否则你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都可能出现麻烦,对方不赔偿的话,你的权益就没有保证了,要是报警了,警察就会管的。你的各项利益才能的得到保障,尽管事故中你有责任,只要不是全责,对方也要承担你治疗费用的一部分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