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丈夫向银行贷款,妻子签字了的,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偿还了丈夫的婚前债务,贷款时丈夫欺骗妻子说自己在外地有套房子正在卖,等买家付款了就还银行贷款,后来发现实际并没有房子,并且向很多人借了钱,妻子都不知情,现在丈夫跑了,联系不到人。请问银行起诉还款妻子要承担偿还责任吗?

婚姻债务
2023-12-22 17:50: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丈夫贷款妻子签字要承担连带责任。丈夫贷款妻子签字的表明妻子向债权人承认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妻子也负有偿还义务。丈夫贷款需要妻子签字时,妻子不认可该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不签字。
    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妻子签字的,妻子可以不知情及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进行抗辩或者偿还债务后向丈夫一方追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丈夫在银行贷款,妻子知情,但没签字,要承担责任。
    贷款要是用于夫妻公共方面的,如房贷,共同受益的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用于本人的事业或其他于妻子无关的事情,妻子可以不分担责任。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信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借款人的现金、贵重礼品、购物券等;不得参加由借款人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不得向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对于贷款数额大,周期长,或者借款人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应当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判断,并就有关事宜提供专家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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