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什么程序

行政处罚
2023-12-22 18: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有: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有: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先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然后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相关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告知当事人其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现场笔录;最后正式实施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