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2-22 19: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不给,具体情况如下:
    (1)
    1、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
    (2)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抚养费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需要给予孩子日常生活的费用。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