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岳某的母亲生病住院,急需一笔治疗和手术费用。岳某便向其同学司某借款20万元,但司某要求岳某提供担保,岳某就将自己房屋的不动产证交给了司某作为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问题】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该抵押权是否设立?司某能否就该房产优先受偿?

借款合同
2023-12-22 1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只要借款合同是在双方真实意愿下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 法律分析:
    1、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没有设立。
    2、抵押权没有设立的,效力和普通的债权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不动产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