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交了两万的预付款和两万的定金,交定金是晚上转的账并没有签认购书,后来我要去交首付款的时候,销售告诉我先交钱过几天再签购房合同,我感觉这里面有事,就到售楼处去要求退房退钱,但他们出示了一份我四月十六号签的认购书,但我是十五号和家人去的并没有签过字,十六号我也没去过,十四号交预付款的时候签过一次字但当时说的是我当天交钱可以保留购买他们福利房的资格,过了几天他们把预付款退了但定金没退,我能要求他们退定金吗?

房屋买卖
2023-12-22 19: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是可以退的,但是前提是卖方所交付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产的实际面积等与合同中写明的面积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
    或者是因不可归责与双方事由而导致预售合同未签订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买方就可以向卖方请求返还购房预付款。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是可以退的,但是前提是卖方所交付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产的实际面积等与合同中写明的面积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或者是因不可归责与双方事由而导致预售合同未签订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买方就可以向卖方请求返还购房预付款。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法律分析:买房的预付款,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