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没到期,不想租了,然后直接搬走,不要押金,水电费也不想交了,可以么

房屋租赁
2023-12-22 2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出租没到期搬走算构成违约,但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说房屋拆迁等问题,那么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租没到期时搬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租户到期不交房租也不搬走可以进行协商,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收集租客违约的证据,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等待法院的宣判,让法律来制裁租客。租户到期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东有权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
    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
    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
    1、 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百分之二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百分之一。
  • 租未到期的退房房东不退钱是不能拒绝缴纳水电费的。水电费是租客租房期间产生的费用,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的,不缴纳水电费是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