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许可申请人因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而被吊销执照的;
2、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第五十一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