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2 21: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当然离婚时不一定按一人一半进行分割,还要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孩子、过错方等综合考虑。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应为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更为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