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合伙企业要准备哪些资料

合伙企业
2023-12-23 02: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合伙企业的要提供这些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申请合伙企业的要提供这些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合伙企业需经下列程序注册: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企业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