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客少付钱了怎么联系他

消费者维权
2023-12-23 0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顾客买东西少给了钱,责任应该追究当事人,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顾客少给了钱,顾客有义务归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顾客买东西少给了钱,责任应该追究当事人,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顾客少给了钱,顾客有义务归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如果是因为少收顾客钱,不是顾客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联系顾客将其返还,若是联系了顾客,顾客拒不返还,那么顾客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可以通过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岗位职责
    1、 收银员在上班前应先作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预备好零钞,以便找数;检查使用的收银机、计算器、验钞机等设备,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2、 准确打印各项收款单据、发票;及时、快捷收妥客人消费款;在收款中做到快、准、不错收、漏收;对各种钞票必须认真验明真伪;收到伪钞自赔。
    3、 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出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按公司财务规定长款入公司帐,短款当事人自赔。
    4、 按公司外汇兑换率收取外币,不得套取外币,也不得自兑外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