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以前的驾驶证被注销了,现在i从新考驾照能上高速吗?

2023-12-23 0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驾驶证可以上高速公路,但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单独是不可以上高速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 驾照注销后可立刻申请报考驾驶证的。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等情形被注销的在两年内是可以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 一、驾驶证过期一年之内,驾驶证不会被注销,驾驶人申请换领新证即可。
    二、过期满一年,则驾驶证被注销,被注销驾驶证不超过两年时间的,驾驶人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可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
    二、过期满一年,则驾驶证被注销,被注销驾驶证不超过两年时间的,驾驶人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可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