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才能查到一个人现在在哪里

2023-12-23 10: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
    2、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的搜查证,要由检察长签发。
    3、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物。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情况,不得泄露。
    5、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 可以去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或者是去可能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处询问,还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一般,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想要知道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地点的,是不用主动查询的,因为看守所在关押犯罪嫌疑人后,会按照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和检察院给出的联系方式,让家属知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 法律分析:可以去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或者是去可能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处询问,还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