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内天井处违章搭建,城管是否有权进行停水停电 楼内天井处违章搭建,城管未通知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进行停水停电

业主维权
2023-12-23 1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于违章建筑,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法律依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有关部门是不允许向违章建筑提供水电气服务的。如果建筑违章,则代表房屋居住人对该建筑没有所有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有权不对违章建筑进行供电是不构成故意伤害居民合法权益。
    而如果合法建筑私自给违章建筑借电,这种情况如果被查出来,合法建筑所有人也是要负责任的。
    若相关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违章建筑提供了电力服务,在收到城管部门的通知后,电力部门一般会向违建居住人发送书面停电通知。
    通知会告诉当事人因为该建筑为违章建筑,所以预计会在一个期限内对该建筑进行停电处理。一般来说,电力局不会对里面有居住人员的违章建筑进行突然性的停电,在收到通知后,违章建筑若能及时进行整改,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那么电力部门就不会做断电处理,会继续为该建筑提供电力服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 对于违章建筑,市民可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进行投诉或反映。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不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的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建(构)筑物都属于违法建内违法建筑查处的相关工作,接到举报后及时进行处理,制止并报告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现场实施监管。
    对拒不停止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对在建的违法建筑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
    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一)未经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的。
    (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的建筑物。
    (六)未经批准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
    1、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建筑是在2008年之前首次建造或改扩建的。
    2、招商引资企业,经具有建筑合法性审批权的政府或职能部门同意兴建的建筑,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3、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6月25日实施的,19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废止。
    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农村土地房屋,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4、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前,房屋符合当时的用地规划,并取得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符合当时的条件但不符合现在条件的农村土地,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只能采取没收而不能采取限期拆除的处理方式。
    5、律师认为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应该给其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
    6、有些政府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以前乡镇企业(包括老旧改小区)所剩下的土地使用权,但可能出手的时候地上建筑物没有相应的手续,这种情况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
    从政府手中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7、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可以补办延续的。
    8、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村土地承包地,或者利用荒山荒地自由复垦或用于基本农田生产建设的土地。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