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牛场工作得了布病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2-23 12:0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是职业病需要鉴定
  • 在公共场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人员,需要健康证。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办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疾病防控中心,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报告不服的,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如果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该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