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老家这边跟着朋友一起干装修的活现在活已经干完四个月了一直不给工资打电话上门要都不给说没有钱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2-23 12: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家干活不给钱处理如下:
    1、和平解决方式,可以找老板进行谈判,告诉如果不给钱就去走法律程序;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享有监察权并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给朋友打工工资不发,可以先私底下商量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采取以下方式: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一是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帮助你协调解决。并拿出处理意见。第二个,你可以拿着老板给你的欠条到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老板支付。如果老板仍然没有支付你可以凭支付令。
    申请强制执行。这样都省了,打官司的。麻烦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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