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北京户口,几年前户口地址有变更,原来我是原地址的户主,现已变更,现在我还有原地址的继承权吗(原地址要拆迁)

2019-06-24 16:19: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户口变更,护照不需要从新办理或更换。
      
    一、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通过户口迁移定义可以看出,户口迁移只是证明个人常住地的一个变化,并不影响个人的其他信息及证书的有效性。
      
    二、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丁志忠推荐
  • 户主是指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这介是由公安局确定的,如果想变更户主为其他人,不用继承,由原户主到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是老户主去世,户口本上的其他人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主为户口上的其他家人,这个与继承、过户无关。如果您的意思是房产证上的原【房主】的过户:原房子的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给继承人,但一般要有所有继承人的公证继承才会给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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