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耕地被征收,补偿款按每年双千斤补偿。。。。征收公告也没见过,也没签过字,这段时间在网上查到有征收公告,征收补偿!现在村里有一个耕地补偿协议,也不是自己签的字!想要回一次性补偿,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3-12-23 13: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2、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
    3、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现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一次性补偿,征收人应该一次性发放征地的各项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1、按照农田面积赔偿
    2、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征收地的使用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