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在家中死亡,和老板有关系吗

工伤索赔
2023-12-23 14: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家猝死,要鉴定其猝死与公司有无关系,员工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并没有侵权,无需赔偿,有侵权人赔偿。员工非因工死亡,没有侵权人的,或者有侵权人但侵权人无力出赔偿的,由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所在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死亡待遇。
    员工在家猝死单位一般是没有责任的。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一般为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死亡事故理赔流程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3、保留事故现场。
    二、死亡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2、户口销户证明。
    3、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1、首先我们看看老板和死亡那个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合同的劳务关系(雇佣合同也是劳务合同,享受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再次,看守工地意外死亡,得分很多种情况,很麻烦。说几点希望能帮到你。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在家猝死,要鉴定其猝死与公司有无关系。员工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并没有侵权,无需赔偿,有侵权人赔偿。员工非因工死亡,没有侵权人的,或者有侵权人但从侵权人无力出无法获得赔偿的,由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所在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死亡待遇。
    死亡待遇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具体标准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员工非因工死亡,有侵权人并从侵权人处获得了赔偿的,其赔偿项目费用低于所在省非因工死亡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补足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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