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兄弟姐妹依法有
法定继承权。但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以及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享有
继承权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或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