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行清算的法律规定有:
1、法律对公司可以自行清算的条件作了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自行清算;
2、还对清算组的成立作了详细的规定,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对清算组的职权也作了规定,清算组只能做清算有关的事项,跟清算无关的,不得实施;
4、最后还规定了公司自行清算的程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