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母婴店家,顾客半月前在店里买一盒35根的鳕鱼肠发现有一个根封口处发霉了,鱼肠在保质期内,外包装有温馨提示:产品在运输保存可能发霉,变质,长毛、涨袋,我给顾客退款一赔三,顾客不接受要求赔1000元,食品证件齐全合格,食品安全规定该赔多少

消费者维权
2023-12-23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向商家投诉,直接向商家索赔,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适配的赔偿金;
    2.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退货、换货或者退款等;
    3.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 法律分析:
    1、去找卖家,要求退货或者换货。如果购买的食品,价款的十倍还低于一千元的可以向商家要求索取一千元的赔偿。
    2、找相关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如果与商家协商而拒不赔偿的,可以拨打12315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食药监部门会在有效工作日内为你解决。
    4、如果案情复杂,或者超出食药监局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价款和相关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 保质期内的食品发霉,可凭购买该食品发票、食品到卖家协商赔偿,或者向生产者要求按购买价格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进行赔偿金,一般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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