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下属于互殴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3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互殴,一方轻伤,另一方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司法机关的处理原则是,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的一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另一方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一方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关于民事损失,双方均有伤情、均有过错,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检察机关发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法律分析:属于互殴,双方均应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持械只是从轻处罚的问题,不影响定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查获后,就会按上述处罚。


  • 法律分析:在刑法理论上,互殴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上的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所实施的连续的互相侵害的行为。因为,从客观上看,互殴的双方都是对他方的殴打行为的反击,容易与正当防卫混为一谈。互殴的核心是互相斗殴。尽管斗殴是互相的,但还是存在着谁先动手与谁后动手的区分。先动手的一方具有对他方的人身侵害性,属于侵害行为,这是没有问题的;后动手的一方具有对他方侵害行为的防御性,属于反击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