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下班在工业区路上骑电动车,前方有大货车,朋友向侧方变道,然后被后面同向行驶的电动车追尾碰撞,造成朋受伤了,面部上嘴唇破损,缝了5针,左眼角搓伤,上门牙一断一裂,右脚背搓伤,左膝盖面搓伤。朋友电/动车有牌照,对方无牌照,这样子的情况一般怎么定性呀?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3 17: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责任认定书是索赔的依据。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