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打架,有个人拿刀砍了受害人背部一刀,,开始劝了好久叫他们不要打架,拿刀的人是我亲戚,我就帮忙踢了他一脚,最后是我把他们扯开的,鉴定是轻伤,把我们三个人都告了,我会受到什么处罚了

刑事辩护
2019-06-24 17:51: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损伤程度评定时机:
      ①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②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③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鉴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侵权人主张相应的赔偿。
  • 关于打架致人轻伤的处罚以及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具体如下:
    1.若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民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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