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机被人故意摔碎,屏幕坏了

消费者维权
2023-12-23 18: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把别人手机摔坏了能修理按照修理价格赔偿,不能修理按照手机的本身价格赔偿。确实构成了民事侵权,因为确实存在过错,产生了损害后果,而且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民事侵权构成要件齐备,因此应当给予赔偿。
    可以先把手机送去修理,赔付修理费就行。实在是修理不好,对方的手机又是旧手机,可以适当折旧来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以双方当事人就行协商。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对方如果提出是新手机,让对方拿出购买手机的发票或者收据,确定日期,如果真是新买的,就按照手机的价格赔偿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法律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对方会被按照刑法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首先要报警,由警方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决定手机如何赔偿。如果对方肇事者事故责任是全责,受害人的手机应当按现有折价赔偿,不可能按购买原价赔偿。如果事故双方责任是同等责任,手机应当按现在折价的一半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