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知道我家有一块板栗地这两年刚有收入,一年大约有一万块收入,可是别人挖路损害一大半了,该怎么赔偿呢?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23 1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损失来定,应当按照规定对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营业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标准进行补偿,每亩的安置补偿大概在
    1.5万元至3万元之间,鱼苗及开挖鱼池的补偿另外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 民事赔偿,只限于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费)。按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每个地区的地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获得的赔偿自然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通知》 第六十七条 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