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离婚诉讼费用,财产分割少于20万

离婚
2019-06-24 18:0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颁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 一、诉讼费承担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裁双方分担,更有可能是法院裁判有具有支付能力的一方承担。
    二、离婚诉讼的诉讼费法定是50至300元(但法院会产生搭车收费,当下很普遍),如果没涉及财产分割或财产纠纷标底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部分按财产纷纠的收费标准收费。
  • 你好。规定是,牵扯到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费用,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按照50元--300元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三章 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通过订立协议和平友好地分割财产,没有纠纷。另一种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时,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主要有如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