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午快7点,在6车道最左边快速车道跟前车行驶,在行驶一段路,前车突然向右急打方向,刚好到那一段路结冰的地方,前车过去后一辆电动车在靠左行驶,后尾灯也没亮着,前车避让过去了,冰面刹不住车,撞到电动车,请问这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是我全责,还是双方都有责任,交警说我追尾,车速太快,全责,病人现在在医院,主要肾挫伤,车被拖走了,交警说病人出院再说,请问这种裁决合理吗,应不应该签字,一般这种情况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3 19: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由交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 根据责任认定和事实调解或起诉
  • 关于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内容为: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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