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学之间玩闹受伤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3 19: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是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有时候因为一点小事或者性格比较鲁莽容易起冲突,这都是正常的;但是得尽量避免这些事情发生,如果受伤对双方影响都不好,一方受伤是轻伤的话还好,道个歉赔个不是;重伤的话就会赔偿医疗费用直到对方好为止,双方都受重伤的话,双方家长彼此给对方的孩子进行赔偿医疗费用,当然这是最不愿看到的,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克制情绪。
  • 学生课间嬉闹受伤的,一般由致使该学生受伤的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对该学生受伤的结果也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2、由于学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3、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或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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