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一直拖延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3 19: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处理
  • 被告可以延期举证,如果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期的举证期限由法院批准确定,具体计算是从法院批准的延期时间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 交通事故一方故意拖延时间不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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