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车主,我的司机在2021年7月21正常行驶,胡同里出来一个老头骑着无牌无证的二轮加油摩托车,撞在我的车右大灯上,当场死亡今年60岁,死者离婚,没有父母,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我经了保险公司,交警,110,120。第二天死者家属就要跟我私了此事,要150万,100万,80万共三次,我说保险公司给你多少你拿多少,我是做生意的,他们拿的花圈放在我库房门口,车和库房都堵了,我报了派出所,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谢谢律师朋友的帮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3 19: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肇事者突然死亡的,受害人可以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按照责任比例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仍不能赔偿完毕的,受害人可以找继承了责任人财产的继承人索要赔偿,让其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自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死者全责索赔的方式: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全部责任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法律分析: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