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店门口摔骨折了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4 0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店门口摔骨折了,如果这家店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受害人摔骨折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摔骨折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对受害人骨折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店门口摔骨折了,如果这家店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受害人摔骨折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摔骨折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对受害人骨折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店门口摔的责任划分按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