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堵别人家门不让人出入家门构成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3-12-24 10: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私自堵在他人家门口是违法行为,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如果是长时间堵在别人家门口,不让出去的,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被他人堵在家门口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门锁被堵了不可以立案。
    门锁被堵应为民事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属于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公安机关才会立案需要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并且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