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4.30日签订劳动合同,于2021年10.30日因工地进度滞后,全员放假,其实就是辞退。但有9月和10月计2个月工资未发放。根据现在的情况是否是拖欠工资。还有辞退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4 11:3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不支付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另外,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能会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被公司辞退,工资是员工离开公司时就应为其结算。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结清工资。并且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进行支付,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