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个月15号发工资,这个月旷离,上个月工资正常发吗

讨薪
2023-12-24 12: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上个月的,但具体情况应以企业规定为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 一、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1、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一般企业会选择在
    5、
    10、
    15、
    20、25号发工资。由于工资是按月发放,并且工资发放具有周期性。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十五号发工资不属于压工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工资发放都是有周期的,一般是每月10号或者15号发上个月的工作,比如1月月份工资,统计都是自然月,从1月1日到1月30(或者31)日止,这是计算月工资的时间,但是这笔钱在每个月的15号之前发放,那么最迟在2月15号发放1月份工资。2月份工资,从2月1日至到2月底,工资则在3月15日前发放。
    将来离职时,如果在月底则在15号前发工资也可以交接就发放,如果工作了15天,则在下个月15号之前或者当时工资交接就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