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过户授权委托公证后,委托人能都单方面解除授权

公证
2019-06-24 22:3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哪些公证不能委托代办?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一)遗嘱公证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士)赠与公证;
    (四)认领亲子公证;
    (五)收养公证;
    (六)解除收养公证;
    (七)委托公证;
    (八)声明书公证;
    (九)生存公证;
    (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办理这些项目的公证,如果遇到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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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书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
    4、委托书文本;
    5、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 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与合同的效力无关。 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能生效。这种情况下,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合同才是无效的。 只要双方签字,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未经公证的委托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房屋过户在公证处不可以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
    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
    1.36 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