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公交车撞到了,颅内出血,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出院,做手术倒现在有半年时间了,是先做伤残鉴定呢还是先做颅骨修复呢,先做伤残鉴定的话后续的颅骨修复费用可以诉讼吗?

2019-06-24 23:0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该案件案值超过200万元,依据《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按照案值的
    0.8%收取诉讼费。
      另外,就是律师费了,标准和诉讼费差不多。
      附:《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一般发生事故主要是原发性损伤的,可在伤后1-3个月进行伤残评定。主要包括组织、器官、肢体、颅骨、颌骨、肋骨残损等。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影响容貌的,听力、视力障碍以及脊柱骨折的,一般应在伤后3-6个月进行。
    在发生交通事故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在伤后6-9个月进行鉴定为最佳。而在对于事故造成颅脑损伤导致智力、精神问题的,如语言功能障碍、性功能障碍等,进行伤残评定的时间最好在伤后6-12个月。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当以治疗终结为准。
    所以在发生车祸后,应对国内在上述说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伤残鉴定。
  • 医疗终结期满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以下是相关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17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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