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20年5月借给朋友了20000元,一直到现在都没还我,微信支付宝都把我拉黑了,但是我只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和今年5月份用支付宝给他发信息找他还钱,但是他一直没回我,支付宝直接把我拉黑了

债务追讨
2023-12-24 18: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支付宝让朋友借了钱不还,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并协商沟通,沟通的同时进行调查取证。若协商不成,则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债权有效实现。不管是借款方还是出借方,如果资金造成损失,都需要报警,请警方介入处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 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证明事实的情况,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协商处理不成,可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偿还欠款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法律分析:在支付宝让朋友借了钱不还,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并协商沟通,沟通的同时进行调查取证。若协商不成,则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债权有效实现。
    不管是借款方还是出借方,如果资金造成损失,都需要报警,请警方介入处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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