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跨省可以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12-24 19: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跨省在 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 可以起诉离婚 。比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人民法院管辖 。在这种情形下,就可能出现跨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 一方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跨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起诉离婚。比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这种情形下,就可能出现跨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跨省可以起诉离婚。比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此时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就可能会出现跨省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