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旅行社已鉴合同,款己全付。原定6月15号出游北欧。结果由于旅行社员工辞职将我们的钱都卷走了,未能出行。旅行社要追回卷走的钱才同意重新安排我们出游。我们不愿意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6-25 0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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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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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先给单位领导商量一下,如果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你什么时候走都可以。
如果说领导不批准的情况下,你可以依据第三十七条规定,那就是提前一个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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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