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
2、合同依法或依约定解除的;
3、债务相互抵销的;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
债权债务混同;
7、存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